【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修正版」

条例 2017-05-03 网络整理 晴天

【wenmi.jxxyjl.com--条例】

  为加强城市绿化管理,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重新修正了长沙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长沙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修正版】详细内容。

  长沙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修正版】

  (1992年1月17日长沙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1992年3月13日湖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 根据1997年8月27日长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长沙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1997年9月29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绿化管理,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长沙市市区内的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 城市绿化应实行统一规划、分级负责、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领导,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市市区内的绿化工作;区人民政府园林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绿化工作。

  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负责督促、检查本辖区内的绿化工作。

  第五条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应做好本单位的绿化工作,努力创建花园式单位。

  第六条 市、区绿化委员会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义务,爱护绿化成果和绿化设施,有权制止损害绿化的行为。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七条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应按规定安排好绿化用地。已规划的绿化用地,不得随意变更。

  第八条 城市公共绿地面积应逐步达到人均8平方米以上。

  新区建设的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0%;旧区改建的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5%。

  新区道路的绿化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主干道不低于30%,次干道不低于20%。旧区新建道路的绿化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主干道不低于25%,次干道不低于15%;改建道路的绿化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主干道不低于20%,次干道不低于10%。

  新建的单位绿化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单位不低于40%;其他学校、机关团体、工厂、宾馆、体育场(馆)不低于30%。改建、扩建的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减少原有的绿化用地面积。

  第九条 市规划行政部门在审核建设工程项目时,对未达到绿化用地标准或擅自减少原有绿化用地面积的单位,不得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条 城市绿化应当选用适合本地自然条件的植物,注重市树、市花的栽培,构成科学的城市生态植物群落,美化市容。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绿化建设费不得低于该项目建筑工程总投资的2%,由建设单位专项使用。

  建设工程项目的绿化建设完成的时间,不得迟于该工程投入使用的第二个年度绿化季节。

  第十二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规划和建设,由该单位自行负责,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

  第十三条 园林行政部门应加强苗圃、花圃的建设,适应城市绿化和美化的需要。

  第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未按期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绿化费,用于绿化建设。

  第十五条 鼓励居民植树、栽花、种草,美化环境。

  第三章 绿地管理

  第十六条 公园、动物园、小游园、道路和广场等公共绿地,风景名胜区绿地,居民住宅区绿地,由园林行政部门管理。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的绿地,由用地单位管理。

  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的圃地和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绿地,由权属单位管理。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因特殊需要临时占用的,须经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禁止向城市绿化用地倾倒废弃物,禁止损坏草坪、花坛、绿篱、绿带及其他绿化设施。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公园土地。公园周围不得建设有碍公园景观、污染环境的项目。

  公园应加强管理,保持园容整洁,设施完好。公园内兴建游乐设施、服务网点应合理布局,不得损害景观。

  第四章 树木保护

  第十九条 城区内的树木不得擅自砍伐,确因更新和建设需要砍伐的,须经园林行政部门批准。

  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林倾倒危及生命财产安全时,有关单位可先行处理,但应在事后三日内报园林行政部门核查。

  第二十条 敷设管道和线路,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保持与树木的间距。因施工造成树木损坏的,应赔偿损失。

  电力、电讯等架空线路需要修剪树木的,须经园林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一条 树木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树木的养护,防治病虫害。

  引进苗木、树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疫。

  第二十二条 禁止下列损伤树木的行为:

  (一)就树搭棚或以树木作支撑物;

  (二)折枝剥皮、在树干上刻划、缠铁丝;

  (三)其他损坏树木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古树名木由市园林行政部门鉴定、定级,建立档案,设立标志,划定保护范围,落实管护责任人,进行重点保护。

  严禁损伤、砍伐古树名木。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园林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一)在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和科学研究工作中成绩显著的;

  (二)植树、栽花、种草成绩突出的;

  (三)保护绿地、树木有功的。

  对绿化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由人民政府授予花园式单位称号。

  第二十五条 绿化建设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成;逾期未完成的,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专业单位代为绿化,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六条 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并处每平方米五十元罚款;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经批准占用公共绿地期满未退还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损坏草坪、花坛、绿篱、绿带的,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限期恢复原状,可并处每平方米五十元罚款;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损坏园林绿化设施的,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赔偿损失,可并处五十元至五百元罚款。

  第二十八条 擅自砍伐树木的,由园林行政部门责令补栽,处被砍伐树木价值的三至五倍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损伤树木的,由园林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损害,处十元至二百元罚款。

  第三十条 损伤古树名木的,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处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

  损伤古树名木致其死亡的,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按该古树名木价值赔偿损失,并处五千元至一万元罚款。

  砍伐古树名木的,按第二款规定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批准占用公共绿地和占用公园土地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无效。

  第三十二条 破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或者阻挠绿化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园林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人民政府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经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本文来源:https://wenmi.jxxyjl.com/tiaoli/51587.html

  •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问答

    为帮助大家了解《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回答了相关提问,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问答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问1:我省《条例》规定监管部门在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进行登记时,仅要求其提供身份证...

    发布于:2017-05-13

    详细阅读
  • [2021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四条]2021年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了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20xx年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

    发布于:2017-05-13

    详细阅读
  •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全文

    为了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统筹城乡发展,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下面是详细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

    发布于:2017-05-13

    详细阅读
  • 【贵州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全文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饮用水源的水质,防治水污染,制定了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下面是详细内容。  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饮用水源的水质,防治水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发布于:2017-05-13

    详细阅读
  • 《艾滋病防治条例》开始实施的|《艾滋病防治条例》摘要

    《艾滋病防治条例》是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例,是艾滋病防控的法律依据,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艾滋病防治条例》摘要,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

    发布于:2017-05-13

    详细阅读
  • [《地图管理条例》规定]《地图管理条例》2021年元旦起实施

    今天上午记者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地图管理条例》已经在11月11日国务院第111次常务会议上通过,将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寄递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地图进出境。 违反条例最高可处20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则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特别提到,国家鼓励和...

    发布于:2017-05-12

    详细阅读
  •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_《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改内容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修改了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改内容,欢迎阅读。  为了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发挥好地方政府贴近基层的优势,促进和保障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

    发布于:2017-05-12

    详细阅读
  •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心得体会|《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草案)》全文

    为保障和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草案)》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发展民族教育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

    发布于:2017-05-12

    详细阅读
  • [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济南市湿地保护条例》2月2日起实施

    近日,济南市湿地保护条例获批准,将于20xx年2月2日起实施,下面,跟中国人才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济南市湿地保护条例的最新消息吧 !欢迎阅读!  《济南市湿地保护条例》已于20xx年12月14日经济南市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xx年1月22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

    发布于:2017-05-12

    详细阅读
  • 政务信息公开条例|政务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颁布实施了,具体内容是什么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发布于:2017-05-12

    详细阅读

Copyright @ 2011-2019 文秘写作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