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安全事故防范管理办法_安全事故管理办法以及如何防范

办法 2015-04-21 网络整理 晴天

【wenmi.jxxyjl.com--办法】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关的额安全事故管理办法。下面是小编收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三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如何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交通安全事故

  随着出行的交通工具越来越多样化,交通事故也随着增加,飞机、火车、公共汽车的事故,可能不是我们可以控制的,但是如果出现,我们必须做到有序撤离才能降低伤害,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私家车也越来越多,司机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小心驾驶,才能保证交通的畅通无阻。

  人身安全

  在社会生活中,有些人会通过不合法的手段来获得利益,比如抢劫、偷盗,甚至还有绑架。在面对这些人的时候,我们要学会冷静,尽最大的努力保护自己,降低伤害的发生,哪怕是虚与委蛇。

  防火意识

  家里用火,比如煤气灶或者天然气灶,要及时关闭阀门,提高防火意识,降低火灾发生率,但如果发生火灾时,要想办法尽快向安全的地方逃离,逃离时注意捂住口鼻,俯身靠边有序撤离,如果被困,学会利用周边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比如湿毛巾堵住浓烟等,增加生存的时间,等待救援。

  防震意识

  如果是学校或者其他集体,人口密集的地方,一定要加强地震演练,做到能够快速、有效、及时地向空旷的地方撤离,谨防因拥挤而造成踩踏事件,提高自己的防震意识与安全意识。

  食品安全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不良商家只为获益而生产出许多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危害我们的健康,食物中毒事件频频曝光,所以我们要减少使用垃圾食品的频率,尽量选择绿色无污染无公害的食品,购买商品时要注意生产日期,有无生产厂家等,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施工安全

  近年来,工地出现事故的案例也不少,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首先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正确使用防护工具,使农民工的生命安全得到保证,爱惜生命。

本文来源:https://wenmi.jxxyjl.com/banfa/29294.html

  •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制定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财政...

    发布于:2015-04-28

    详细阅读
  • 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酒类管理办法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已经20xx年10月19日商务部第1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商务部酒类管理办法,欢迎阅读!商务部酒类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利益,保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

    发布于:2015-04-28

    详细阅读
  • 浙江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_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

    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作为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一种新类型,能有效的利用市场手段为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筹集资金,以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是政府补偿的有效补充。下文是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欢迎阅读!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

    发布于:2015-04-28

    详细阅读
  • 残疾人保障法宣传知识_残疾人保障法:基本知识

    大家对现行的残疾人保障法了解多少呢?那么,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残疾人保障法:基本知识,内容供大家阅读参考。  残疾人保障法是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在宪法的基础上制定的,1990年12月第一次通过,20xx年4月新修订,...

    发布于:2015-04-28

    详细阅读
  •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51号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已经20xx年3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下文是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欢迎阅读!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完整版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和治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计算机的应用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

    发布于:2015-04-28

    详细阅读
  • 【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下文是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欢迎阅读!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

    发布于:2015-04-28

    详细阅读
  • [长沙市湘江库区河道管理范围]《长沙市湘江库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长沙市湘江库区管理工作,制定了《长沙市湘江库区管理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  第一条  为了加强长沙市湘江库区(以下简称库区)管理工作,促进行政机关有效行使行政职权,保障库区供水安全、防洪安全、航运安全和水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和《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

    发布于:2015-04-27

    详细阅读
  • 乡镇信访工作考核办法_信访工作的考核办法知多少

    信访(xìn fǎng,complaint letter and visit)又称上访,是中国特有的一种政治表达形式,主要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

    发布于:2015-04-27

    详细阅读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经20xx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xx年8月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发布。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欢迎阅读!危险化学品定义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

    发布于:2015-04-27

    详细阅读
  • 【《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主要内容

    《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那么,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中小学校体育督导检查,完善中小学校体育评价机制和建立行政问责机制,提升中小学校体育工作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

    发布于:2015-04-27

    详细阅读

Copyright @ 2011-2019 文秘写作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站长统计